违法当事人名称: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、吉林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、山西省晋中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处理机关:福建省交通厅 处罚类别:取消投标资格 处理时间:2009-4-3 期满时间:2011-4-3 具体内容: 在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莆田PA2合同段路基土建施工招标中,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、吉林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、山西省晋中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串通投标行为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、福建省发改委等部门《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、《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对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、吉林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、山西省晋中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信用等级直接定为D级,并自2009年4月3日起,暂停其两年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准入资格。同时公告3家投标人违法行为记录,公告时间至2011年4月3日止
|